| 特别声明 |
| 1.非汽车后市场产品禁止展出 |
| 2.非展品范围的汽车后市场产品须得到主办单位书面认可后方能展出。 |
| 3.主办方禁止任何涉及侵权的展品展出。 |
| 参展流程 |
| 1.填写参展协议,签字盖章后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。 |
| 2.参展单位按规定将参展费汇至组委会指定帐号,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。 |
| 3.组委会将于会刊中,面费为所有合法参展单位刊登200字左右中文企业简介及200字左右中英文新产品介绍。 |
| 4.请将相关资料发邮件至autoam@163.com。 |
| 5.组委会收到全款后,将<<参展确认函>>、<<参展指南>>及相关资料邮寄至参展单位。 |
| 付款方式 |
| 参展单位收到付款通知书五日内预付30%定金,余款于展位确认之日起,15天一次付清。 |
| 参展单位收到付款通知书十日内未付定金,主办单位不予保留其预定展位。 |
| 2008年5月16日以后申请参展,需3日内一次付清全部参展费用。 |
| 汇款日期截止到2008年5月16日。 |
| 请将款项汇至如下地址: |
| 收款人:北京龙图盛世国际展览公司 |
| 开户行: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|
| 帐号:3080064910001 |